临汾市尧都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尧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08 15:41]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尧都区纪委监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合称,是中共尧都区行政单位。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等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尧都区纪委监委属预算一级单位,预算单位为尧都区纪委监委本级。下设事业单位三个: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大数据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32.0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4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4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47万元,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数1532.0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09.63万元,增加原因为:派驻纪检组、选调人员增加所致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社保缴费单位部分由单位支付平台自行汇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4.81万元,占79.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94万元,占12.00%;卫生和健康(类2)支出46.84万元,占3.06%;住房保障(类)支出86.47万元,占5.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214.8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09.05万元,增长34.12%,增加原因派驻纪检组、选调人员增加所致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为34.7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8万元,增长8.76%,增加原因离休人员调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为144.1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44.13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支付平台自行汇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为1.4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44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支付平台自行汇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为3.6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为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支付平台自行汇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86.4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77万元,增长2.08%,增加原因为缴费基数增加。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9.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5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预算支出44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区纪委监委“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33.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9万元,公务用车费13.4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比2018年预算下降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培训费有所下降;二是单位实施车改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三是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根据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为1532.06万元。

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532.0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100%,无其他收入。

八、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为153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99.06万元,占97.80%,项目支出为33万元,占2.2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基层纪检办案津贴)

1.项目概述

结合我单位实际,2019年度基层办案津贴项目通过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与使用,项目组织管理等,进行项目实施:(1)、对全区基层纪检干部人数进行核查;(2)、按照人社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9号《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兑现基层纪委办案人员津贴;(3)、让全区109名纪检干部都能享受纪检办案津贴待遇。

2.立项依据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9号《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设立该项目。

3.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尧都区纪委监委,具体由本单位组织部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严格根据文件精神,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列入中央纪委行政编制的纪检办案人员和地方各级纪检机关办案人员,每人每月220元。

(2)根据文件精神针对109人岗位发放办案津贴,每月220元,计划2019年12月底全部发放完毕。

5.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该项目预算33万元,用于基层纪检办案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6.绩效目标和指标

中期目标(2019-2021年):根据文件精神,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列入中央纪委行政编制的纪检办案人员和地方各级纪检机关办案人员,每人每月220元。

年度目标:根据文件精神针对109人岗位发放办案津贴,每月220元,计划2019年12月底全部发放完毕。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 二级指标为2019年12月底,完成全区109人享受每月220元基层纪检办案津贴,指标均值为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121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正常运行,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309.05万元,增长34.12%。主要是调整预算内部结构,按照统一规定增加基本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尧都区纪委监委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689.7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627.32万元;专用设备7.57万元;家具用具类54.89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