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尧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3 09:30]

临汾市尧都区纪检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尧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是中共尧都区行政单位。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区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等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尧都区纪委监委属预算一级单位,预算单位为尧都区纪委监委本级。下设事业单位三个: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大数据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77.66万元、支出总计2135.6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59.06万元,增长20.89%,支出总计增加460.27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调入3人;巡察办2020年5月人员、经费并入纪委;另办案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7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6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3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75万元,占比80.39%;项目支出418.86万元,占比19.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77.66万元、支出总计2135.6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59.06万元,增加20.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60.27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调入3人;巡察办2020年5月人员、经费并入纪委;另办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0.27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调入3人;巡察办2020年5月人员、经费并入纪委;另办案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544.35万元,占比72.31%,日常公用经费591.26万元,占比27.6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7.78万元,占82.7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05万元,占10.44%;卫生健康(类)支出53.35万元,占2.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91.44万元,占4.2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403.65万元,支出决算17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4%,用于人员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较2019年决算增加344.3万元,增加24.19%,主要原因调入3人;巡察办2020年5月人员、经费并入纪委;另办案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8.73万元、津贴补贴427.88万元、奖金36.99万元、绩效工资22.2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178.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3.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7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1.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55万元、离休费支出28.4万元、退休费支出9.33万元、生活补助支出2.31万元、救济费支出0.35万元、奖励金支出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万元;公用经费3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73万元、印刷费9.02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08万元、邮电费0.71万元、物业管理费43.91万元、差旅费28.11万元、维护费67.08万元、租赁费0.42万元、培训费2.88万元、专用材料费0.02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3.38万元、工会经费4.21万元、福利费3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1万元、其他交通费52.5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6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3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1元,完成预算的77.40%,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5.78%,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1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增加5.93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巡察办并入纪委;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临汾市尧都区纪委监委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基层纪检办案津贴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75万元。

1、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临汾市尧都区财政局文件尧区财【2020】60号《尧都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价、动态监控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培训的通知》,我单位对基层纪检办案津贴项目进行自评,评价资金为3300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次评价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按照尧都区财政局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自评价。

2.项目实施流程

(1)规划(时间与开展的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9号文件精神,全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09人,享受每人每月220元的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

(2)立项(时间与开展的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9号文件精神

(3)招投标阶段:

(4)实施(时间与开展的内容):

年度内按月发放,发放人数109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20月。

3. 资金管理流程

预算批复单位: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

资金核拨单位:尧都区财政局

资金管理单位: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

资金使用单位:尧都区人民代表大会

项目验收(时间):2020-12-31

4.项目绩效情况

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结合重点项目绩效分析,对该笔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基层纪检办案津贴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85.4分,属于“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