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我区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0-09 08:32]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释放一抓到底、一刻不松的强烈信号,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计军亚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7月至2021年3月,计军亚多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私家车供其日常使用,并在本单位报销上述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共计49.2万余元。此外,计军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计军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刘军违规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亲属宴请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刘军在该院办理相关人员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先后4次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宴请,在外出调研期间,要求犯罪嫌疑人亲属给其安排车辆并支付饭费3000元。此外,刘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刘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临汾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二级主任科员王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王锋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酒、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2.1万元。2022年9月,王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临汾市浮山县北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范博违规举办“生日宴”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2月,范博为其子操办周岁“生日宴”,违规邀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300元。2023年3月,范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上述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务必”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对照检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从政治高度清醒认识新时代新征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切实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刻把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聚焦“八个紧盯”纠治“四风”要求,准确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提升作风建设综合监督效能。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狠抓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续做实做细教育提醒、通报曝光、监督检查、严查快处、促改促治等工作。要坚持风腐同查,对享乐奢靡、特权现象和顶风违纪等问题及时发现、严厉惩处,坚决铲除“四风”与腐败交织现象,斩断风腐一体、由风及腐链条,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