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坚持运用“123456N”工作法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检查

来源:翼城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3 11:55]

2020年9月1日-15日,翼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三个专项检查组,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实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机构“三方联动”,三个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9月18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汇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要求。

各专项检查组坚持运用“123456N”工作法开展工作,即坚持一个原则: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紧扣两个关键: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双整改报告;聚焦三个方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实际整改成效;采取四种方式: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测评、个别谈话;实现五个目标:问题找准、责任明确、措施可行、整改到位、成效明显;围绕六个重点:一是重点看单位党委(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二是重点看党组书记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三是重点看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十三届县委各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四是重点看解决群众身边实际问题情况;五是重点看新到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主动衔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六是重点看党员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知晓度、满意度情况。“N”即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要求其他所有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督促认真回顾检点巡察整改情况和成效,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巩固好、落实好。

此次专项检查共发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6个,未整改到位的共性问题5个,长期坚持不到位的问题3个,发现其他方面问题7个,各被巡察单位交回自查报告60余份。对整改中明显存在缺项漏项、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督促进行了整改完善。对专项检查发现中的问题,将逐一跟踪落实,直到问题逐一销号;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以追责问责促巡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