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翼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翼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23 16:04]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年,我们翼城县纪委监委在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蓬勃热潮中,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思路,精心谋划部署、狠抓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出新步伐,打开新局面。

(一)统筹谋划,扛实责任,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

县委坚持“严”字当头,“全”字用功,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年来,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委会议1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巡察专题汇报3次,对22个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县委书记杨春权就管党治党方面作出批示34次,批准纪委监委谈话函询12人次、初步核实6人次、批准立案审查16人次、批准给予处分14人次、批准移送审查起诉2人次;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772人次。县纪委坚持“细”字奠基,“实”字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县委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点,深入解决全县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准则》、《条例》为尺,严格执行纪律,强化问责力度,倒逼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2017年,全县党内问责12人次,给予党纪处分8人。

(二)提高站位,精心施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县委扛主责,绘蓝图。坚持把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县委书记杨春权主动牵头,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9次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次带队调研、5次就改革试点工作作重要批示,积极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部门齐联动,搭平台。抽调最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对涉改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对合署办公地点进行考察。县委组织部先后两次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审核认定,积极配合新提名监委班子成员考察工作。县编制委员会认真研究编制划转和内设机构增设问题,及时划转了相关编制。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工作,客观真实地提供转隶所需相关材料。纪委当先锋,抓落实。先后组织召开部署会、协调会、推进会16次。3月17日,翼城县监察委员会班子选举产生,标志着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成功办理两起移送案件,为我县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在全县10个乡镇设置监察员22名,完成了乡镇监察试点改革工作,将国家监察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打通最后一公里。完成了县直13个纪检监察组的派驻,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改革试点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反腐败工作的治理效能。

(三)持之以恒,狠刹“四风”,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聚焦关键节点,常打“免疫针”。开设廉政短信平台,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前夕,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赠送廉政春联,并通过谈话提醒、通报案例、下发通知等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翼城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廉洁过节。深化协作机制,筑牢“防火墙”。联合公安、交警、税务、财政等部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关注网络舆情、持续巡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景区等重点场所,共查处“四风”违纪问题1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5人,约谈3人。强化问责力度,紧握“惩戒尺”。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要求,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4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诫勉谈话12人,约谈14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检查3人,取消4个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向全社会持续释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停歇、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紧跟部署,挺纪在前,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2017年受理信访举报件54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33件(924次),运用四种处置方式处置问题线索823件次,其中谈话函询246件次,初核263件次,暂存0件次,了结314件次。践行“四种形态”。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共计38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4人次,占69%;第二种形态87人次,占23%;第三种形态17人次,占4%;第四种形态15人次,占4%。加大问责力度。2017年立案133件,结案119件,处分117人,其中党纪处分83人次,政务处分40人次,双重处分6人次,移送司法2件2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形成震慑。

(五)深入基层,因地制宜,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有效遏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盯扶贫领域这一重点,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摸清工作底数,心中有谱。建立扶贫领域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扶贫项目资金和典型案例“四套台账”,做到了情况明、数字准。开展监督检查,落地有招。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11个单位、10个乡镇、48个村、24个项目工地进行督导检查,走访群众168人,跟踪项目资金1015.57万元。共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52件,党纪政务处分56人。深入基层调查,问计于民。组织153名纪检监察干部包联全县1803户贫困户,通过自查自纠、进村入户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治理,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25个,党政纪处分7人,约谈10人,诫勉谈话2人,3人作出书面检查。通过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六)把握方向,精准发力,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坚持着眼全局,明确方向。县委巡察办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出了“讲政治、树形象、争一流”的巡察工作思路,制定了2017年巡察工作计划和十三届县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坚持直击问题,有的放矢。2017年前三轮共巡察29个党组织,其中乡镇6个,行政事业单位党组织23个,发现共性问题349个,已整改285个,制定完善制度332条,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移交问题线索316个,办结179个。共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6人,移交司法1人。坚持动态销账,一贯到底。全县77个单位于7月上旬围绕县委“八个对照”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三清单一制度”,县委巡察办以开展“回头看”和督查督办相结合,建立健全“五账挂号”督办运行机制,切实促进问题和线索的全面整改落实。

(七)严管善待,握指成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坚持用学习“治心”。通过外派高端精准培训、开展干部讲堂、岗位练兵、考试测试、现场问答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坚持用制度“管行”。制定了我县“四个一”工作制度,建立了18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内部监督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用活动“提神”。深入开展肃清流毒警示教育、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专项治理和纪律整顿年等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参观彭真故居,加强党性教育,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自律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最关键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最基础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最可贵是全县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体委员、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诚挚谢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不懈按照省委“四个坚决摒弃”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必须坚持不懈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必须坚持不懈深化标本兼治,围绕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必须坚持不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必须坚持不懈以先行先试的责任担当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好“试验田”作用;必须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更好地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有的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不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自觉、不得力,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仍然打折扣、搞变通;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尚未铲除,“四风”问题在重压之下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有些纪检干部对执纪监督审查方面的新概念理解不深不透,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被以往的传统工作程序所束缚,新的执纪监督监察理念还没有在内心深处树立起来,面对新体制新要求新任务,本领恐慌愈发凸显。尤其是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和乡镇监察员还不能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干什么、怎么干”的具体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解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部署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的关键之年。全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推进巡察工作,从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翼城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翼城全面贯彻落实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翼城落地生根。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用铁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遵循,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先行先试,深耕细作,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落实新部署,把准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按照省委“三步走”和“八个围绕”的安排,立足“试验田”的基本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督促,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政法委和公检法司等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平台。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把国家监察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把自我监督同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探索新路径,精准发力。总结提炼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具体举措,丰富完善集中统一、全过程领导的实现途径和形式。深化乡镇监察和派驻监察工作,系统、分级、精准建立监察对象工作台账,增强监督监察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型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规定。研究解决影响监察权顺畅运转的难点和“堵点”,健全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机制,为进一步修订完善“4个一”工作制度和“1+4”十项制度体系,提供合理化建议。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把监督检查《翼城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研究对策,有的放矢,精准打击,严肃查纠隐形变异、改头换面、错峰送礼、规避监督等行为。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突出问题。

抓住“关键少数”,引领作风转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以上率下,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带动党员队伍作风整体转变。引深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民心,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挺纪在前,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努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发挥抽查核实的警示监督和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做好分类处置,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一、畸轻畸重现象。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管理监督,强化纪律执行,探索运用“七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廉洁档案资料,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着眼立根固本,构筑不想腐的堤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和微信公众平台的教育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知纪、懂纪、守纪的自觉性。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继续把“三重温一续写”贯穿到谈话函询、审理谈话、宣布处分决定等环节,使被谈话函询对象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接受一次党性再教育。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结后要在涉及部门和单位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五)动辄则咎,保持高压,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以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一步不松劲、一刻不停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相互交织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加大渎职侵权类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对问题线索大起底,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工作,集中力量查处在金融监管、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申报审核、环境保护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方面的问题。加强追逃防逃工作,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充分发挥执纪与执法贯通优势。高度重视初核工作,夯实审查调查基础,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既从严执纪执法,又注重教育挽救,充分发挥理想信念和政策的感化教育作用,让审查对象深刻反思、触及灵魂、认清错误、真心悔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切实提高证据质量。强化案件审理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实行乡案县审。发挥好执纪监督专题会、审查调查专题会、案件审理协调会的作用,切实增强审查调查决策的科学性、严肃性。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将其上升为政治问题来看待,决不能有丝毫疏忽,坚决杜绝发生安全问题。

(六)深化拓展,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整体水平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进行“政治体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归纳问题,通过“以点看面”“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把发现的业务问题归结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上来,体现政治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做好今年的第5轮、第6轮巡察工作,强化“机动式”、“点穴式”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政治巡察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体现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权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和问责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做细做实“三清单”,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通过巡察基层党组织领导是否坚强、组织是否健全、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要将脱贫攻坚、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选人用人等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七)靶向治疗,掀盖揭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采取联系督导、明察暗访、收集线索、督办督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等措施,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

坚决查处基层涉黑“保护伞”。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打击与“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有关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与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认真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持下面查问题,上面追责任,切实铲除基层涉黑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瞄准扶贫领域、环保领域、基层涉黑涉恶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实行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制度,典型问题线索提级直办、分级督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的乡镇党委和纪委进行“双问责”,通过采取集中约谈、重点督办、专项巡察、通报问责等方式,一级抓一级,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层层压责、问责倒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继续完善和推行清单明责、约谈压责、提醒促责、巡察查责、述责评责、问责追责的“六责”工作机制,实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的“三单”管理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派驻体制机制,强化监督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基提质,激发活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使命特殊,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要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完成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监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对党忠诚、思想上信念坚定、工作上敬业苦干、生活上从严律己、履职上务实笃行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持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武装。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勤学善思、入脑入心。要巩固扩大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以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二)持续打造纪法兼通的专业化干部队伍。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克服“本领恐慌”。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确定的纪检监察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年”任务要求和“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目标,通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分层分批全员轮训,组织到政法学院、审计学院、纪检监察干部学院进行学习提升,优化知识结构,补齐能力短板,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努力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分析研究“4个一”和“1+4”制度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查“堵点”、填“空白”,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提炼经验,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现象等歪风,要认真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当“战士”,不当“绅士”,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形象和声誉的不良风气作斗争。

(四)持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完善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严管厚爱体现在平常工作中,让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四条倡议”,过好组织生活,自觉维护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要严明“三条禁令”,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