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进驻】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隰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04 23:4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4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隰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上,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张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安排,市委巡察组组长刘晶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侯文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九巡察组全体人员出席会议,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组长刘琼徽列席会议,隰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市委巡察组组长刘晶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一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地位。二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是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三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是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张军代表巡察组要求: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要求体现在行动上和工作中;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在开展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法院全体干警要主动配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供情况;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通过党内文件、新闻媒体、内部网站等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支持干部和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侯文锋表示: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四要注重成果转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委巡察组将在隰县人民法院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9月下旬-12月下旬)设信访举报电话:18536709809,电子举报邮箱:18536709809@139.com,同时,在隰县人民法院安检入口处及二楼大厅入口处设立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隰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隰县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