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扶贫局原局长杨耀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来源:乡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16:38]

临汾市乡宁县扶贫局原局长杨耀龙、副局长朱红亮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杨耀龙、朱红亮在负责扶贫搬迁工作时,不管理、不检查、不验收,致使该县管头镇苍上村套取扶贫搬迁资金44.04万元,昌宁镇南阁村套取扶贫搬迁资金182.56万元,枣岭乡桥南湾村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领取搬迁补助款7.14万元;在负责种植养殖业项目帮扶工作时,未对项目内容、规模等情况进行查验,即拨付项目资金50万元。2018年10月,杨耀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朱红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