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2-02-16 13:13]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中国共产党乡宁县

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乡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在乡宁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5人,列席85人。

县委书记杨建军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高国荣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建设清廉乡宁强化提质增效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林武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和闫晨曦同志在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行动指南。林武同志总结全省重大历史变化,提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是省委践行“两个维护”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使命担当的具体体现,对持续创优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闫晨曦同志总结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对建设清廉临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安排部署,体现了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决心。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指明的方向路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杨建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通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林武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和闫晨曦同志在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对持续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高水平的清廉乡宁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会指出,2021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争先、进位、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和建强干部队伍紧密结合,用百年党史营养润心化行、强筋壮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常态化责任落实、县乡村换届工作“十个严禁”纪律执行情况、“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灾后恢复重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反腐力度更加强化。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监督检查,监督成果更加丰硕。围绕“三个聚焦”,科学运用“常规+延伸+专项”等多种方式,推动政治巡察更加精准,巡察成效更加彰显。把监督融入日常,紧紧围绕工作重点精准执纪执法,日常监督更加高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专项整治更加深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成果运用,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改革成果更加巩固。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引导作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更加优良。

全会指出,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县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建设清廉乡宁目标任务,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乡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建设清廉乡宁,是建设清廉山西、清廉临汾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引领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具有重大意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围绕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总目标,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清廉乡宁建设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共创共建,为创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以捍卫“两个确立”为抓手,深入推进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形成以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新一高”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换届工作,突出加强对县委“一六二”总体思路,产业转型、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检查。

第二,以织密惩防体系为抓手,强化一体推进“三不”。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持续释放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落实好县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办法》,促进长效治理。发挥清廉乡宁建设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崇清尚廉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

第三,以坚持纠树并举为抓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压实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节日提醒、通报曝光、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规定,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实效。把正面教育引导与反面震慑警示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第四,以实现精准高效为抓手,全面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不断提升精准执纪执法水平。突出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各项监督协同高效开展,扩大监督治理集成优势和综合效能。

第五,以立足政治巡察为抓手,持续发挥“利剑”作用。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监督重点,认真谋划制定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部署第二轮、第三轮巡察。压实压紧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过程高标准和结果高质量。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第六,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扣巩固拓展成果、保障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振兴三个关键环节,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推动监督下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第七,以贯通“两个责任”为抓手,释放改革治理效能。完善“两个责任”系统推进、一体落实的制度机制,统筹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当好参谋助手。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实践运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会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建设清廉机关、弘扬清廉文化,做到政治强、业务精、责任实、作风正、自律严。要对党绝对忠诚,永葆忠诚政治本色;要业务本领高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要知责担责负责,维护好纪法权威和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保持实干作风,不断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要恪守清正廉洁,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持续引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