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掌上微襄汾 发布时间:[2022-02-15 09:54]

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在襄汾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14人,列席41人。

县委书记乔飞鸿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四套班子等副县级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志刚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监督保障 建设清廉襄汾,为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乔飞鸿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林武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闫晨曦同志在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引领保障作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清廉襄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

全会指出,2021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完成换届任务、实现工作贯通,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争先、进位、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与纪检监察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二是狠抓案件查办,高压震慑持续强化;三是做实日常监督,保障作用明显提升。四是深化专项整治,群众利益得到维护;五是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全会认真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清廉襄汾、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全面建设清廉襄汾目标任务,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襄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清廉襄汾建设中担负着特殊重要的使命。要围绕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的总目标,自觉把清廉建设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共创共建,为创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明确,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持续实现“三不”一体战略目标;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定不移落实监督职责,持续提升日常监督全覆盖的质量;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深化专项整治,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定不移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会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持续强化业务本领、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在全面建设清廉襄汾中走在前、作表率,不断强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赓续光荣传统,凝聚奋斗力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襄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