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16:46]

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9年2月13日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襄汾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在襄汾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县纪委委员15人,列席184人。

县委书记刘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亢大勇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稳中求进 忠实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刘浩同志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了岳普煜同志在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精神。讲话强调,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上来,悉心学习领会,指导工作实践。

讲话指出,2018年,全县党的建设得到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要充分认识我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坚定夺取更大胜利的信念。讲话要求,做好今年工作,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二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不断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四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五要坚持不懈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六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讲话强调,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监督执纪水平,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全会指出,2018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对标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努力将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把“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到日常监督、调查处置、执纪审查、巡视(巡察)整改、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全过程,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紧扣省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在进一步“深化”上做文章,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实效。把审查调查作为体现监改成效的中心工作,反腐高压态势得到持续巩固。把纠正“四风”作为持久战、攻坚战来抓,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强力开展扶贫、民生、环保、涉黑涉恶、信访维稳专项整治,基层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扎实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干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这一总基调,按照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年”这一活动要求,忠实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围绕加强政治监督、推动监改延伸、扩大监督效能、提升巡察质量、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审查调查、开展专项整治、夯实队伍建设等八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襄汾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全会明确,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持续加强政治监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全面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断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上对下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

第二、持续推动监改延伸,实现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把准改革目标方向,充分发挥好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在决策指挥、资源整合、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规范派驻机构建设,按照硬件实现“三有”、软件完善12项台账的要求,全面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监督监察,在乡镇纪委和监察员工作规范化建设、农村“三支队伍”上下功夫,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居延伸。

第三、持续扩大监督效能,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廓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全县中心大局,把推进三大攻坚、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纳入重点,机动式开展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方法,充分运用“七+N”监督方式,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完善升级监督对象个人廉政档案信息。强化监督实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四、持续提升巡察质量,充分发挥巡察尖兵利剑作用

坚持政治定位。全面开展巡察,认真开展县委第7轮、第8轮常规巡察,稳步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全面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对上级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办、及时反馈。

第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借助新媒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厉查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4类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

第六、持续强化审查调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反腐重点,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推动审查调查数量质量再提升。严格依纪依法,扎实开展初核工作,夯实审查调查基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把好办案程序关、事实证据关和定性量纪关;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开展全面检查,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细落实。

第七、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性开展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脱贫。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坚持惩腐、打伞、问责同步发力,严肃查处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八、持续夯实队伍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引深“能力素质提升年”,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三条禁令”,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奋力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