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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04 16:32]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査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査、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察院作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问题进行调查究;落实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10个室,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第六审查调查室、综合室、案件审理室;包括3个下属事业机构:信息教育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纪检干部教育中心。

人员情况:现有干部职工70人。其中,行政46人、事业2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12930807.91元,比上年增加3181575.3元,增加32.63%。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加11人,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12930807.91元,比上年增加3181575.3元,增加32.63%。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加11人,项目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0807.91元,比上年增加3181575.3元,增加32.63%;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12846807.91元,比上年增加3097575.3元,增加31.77%。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11人,项目增加。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46807.91元,其中:基本支出9200407.75元、项目支出3646400.16元。

基本支出9200407.75元。比上年增加858475.5元,增加10.29%。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3646400.16元。比上年增加2239099.8元,增加159.11%。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增加新办公大楼搬迁项目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10754.86元,比上年增加2877659.95元,增加34.40%,增加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并新增2020年纪检委房屋建筑物构建工程和2020年纪检委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0416.94元,比上年增加82909.3元增加11.09%,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类支出319058.11元,比上年增加57500.05元,增加21.98%,增加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类支出533578元,比上年增加74553元,增加16.2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其他类支出53000元,比上年增加4953元,增加10.3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支出增加。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76062.24元,比上年减少43992.82元,减少36.64%;比年初预算减少59944.94元,减少33.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062.2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4307.47元,比上年增加98824.95元,增加5.19%,增加原因为:2020年单位人员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3辆车主要用于下乡监督检查、外出办案;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52800元,占采购预算的52.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52.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分别为:办公办案用房工程费938048元;专网全覆盖及办案建设费19000元;办案补助经费160300元;征订“一报三刊”经费168720元;县委第八轮巡察经费210932.16元;纪委监委视频会议系统71610元;办公办案用房工程建筑费1461790元;办案设备购置、谈话室等建设费700000元,合计3730400.16元。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