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吉县县委关于临汾市委巡察五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来源: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6 20: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6年5月9日至6月30日,市委巡察五组对我县及部分下属单位进行了巡察。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1日,对县委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行了集中巡察。2016年1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抓整改。

巡察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吉县反馈会召开之后,县委立即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委认为,此次巡察工作既是对我县工作的“把脉问诊”,也是对我县党员干部的“健康体检”,体现了市委对吉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县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打赢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进“1236”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都很直接、尖锐,切中了要害,抓住了关键,这既是对吉县工作的帮助和指导,也是对吉县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醒,更是关心和爱护。同志们表示,要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净化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成立由县委书记郝忠祥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崔绍民、县委副书记韩睿担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牵头抓好整改工作。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吉县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5个问题均由党政班子领导挂帅,牵头整改。并明确了具体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以及责任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县党政班子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同时,责成县委专职副书记牵头,组织部长、纪委书记配合,定期深入各责任单位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进展、整改见实效。

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就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了专题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一是扎实执行《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卡》制度。二是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将落实“两个责任”和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打分。同时,加大了对各机关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关于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制度规定的督查力度,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

2、一是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讲工作。先后编印学习读本5230册,下发给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员干部以及农村“两委”干部学习;选派纪委相关人员就党纪党规知识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先后对县人大、国税局、地税局、中垛乡等18个单位和乡镇人员进行了个别辅导。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宣讲。责成纪委相关人员对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让广大党员干部能够知敬畏、守规矩。三是开展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党员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四是对各级班子及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切实解决班子和个人政治意识不强、执行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五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自觉性。

3、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注重对干部工作作风的考核,把干的好的评出来,把干的差的排后去。对一些工作落实不力、不敢动真碰硬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函询等组织处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

4、一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县委常委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学习有关党规党纪知识,带头遵守并提醒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遵守党规党纪。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集中辅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宣讲党纪党规知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强化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近两个月,共进行专题辅导2次。三是责成县纪委加大对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党规党纪的行为,严肃处理。

5、一是强化教育转观念。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党内组织生活,促进观念转变,强化民主意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制度约束促规范。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中共吉县县委工作规则》和《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同时,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组建立健全相关议事规则,实现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完善机制促民主。集体决策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决策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民主进程。

6、一是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听取汇报、传达政策、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使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有安排、有回馈。二是召开了县乡村三级书记“面对面”述职评议会,各级书记对全年工作进行述职,上级书记进行点评,邀请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测评打分,并进行汇总排队,让各级书记有压力,更有动力。三是对部分党支部落实党员活动日、党员学习日等制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建立台账,定期通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7、一是责成组织和人事部门针对干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干部人事制度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二是出台了相关问责制度,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三是督促人社、编办及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组等干部人事制度执行部门,从严规范执行各项干部人事制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8、一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制度,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对党员交纳党费、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基层党务公开,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二是在全县继续推行“五会管村、五方理财、五心育人”的“三五”治村模式,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表决,做到了事前通气、事中商量、事后公开。村集体公务开支票据须具经办人签字,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村支部书记签字,乡镇会计委托中心主任审核签字,方可入账报销,并要求每季度对村务财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印发了《吉县村级权力运行清单30条》,将涉及农村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通过流程图的形式印制成册,让村干部知道每项工作谁组织、谁实施、谁审核、谁监督,让农民群众知道村级组织能干什么,村干部该干什么,有了事该“找谁办、怎么办”,确保农村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9、一是教育提醒防未然。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建立了本单位所有人员的个人事项清单,早打招呼、早提醒;充分利用吉县手机报等媒体,通过下发关于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告诫。二是以变应变反“四风”。盯准“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对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时刻保持警觉,坚持露头就打,先后检查机关食堂23家、农家乐36家、土特产门市29家。同时,在全县确定了31名“随手拍”人员,发现问题随时抓拍上传。三是紧盯节点抓监督。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壶口景区、人祖山景区、县城大中饭店就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单位财务账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严查重处强震摄。县纪委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开展“四风”线索纪律审查13次,其中了结5件,查实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责任追究3人,对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为了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工商质监、税务等14个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职能作用,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治“四风”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环境。

10、制定出台《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县纪委班子成员及时调整、增加、细化清单内容,并签字背书,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及各乡镇纪委班子、书记的责任清单进行了审核把关,委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审核评价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及时约谈各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要求各级纪检组织及时报告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县纪委四个包联室对各包联单位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在全县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11、一是划清了“一岗双责”书面提醒的责任范围。党委对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委成员、副局级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科室和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明确了“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责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落实了“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具体措施。建立“一岗双责”问题通报制度。在纪律审查、明察暗访中发现各单位“一岗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现象,及时以书面提醒的形式,送达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便于班子成员及时掌握情况,督促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迅速整改、防微杜渐。县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对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促进了“一岗双责”的较好落实。四是健全了“一岗双责”的制度机制。要求领导干部除对所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外,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下属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每月定期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走访座谈,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贯彻执行。如出现问题属领导责任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

12、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填写廉洁档案,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认真自查,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及时将自查结果公开,对在职党员干部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13、各单位严格制定廉政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内部监审制度,强化财务预算功能,规范财会人员行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同时,县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积极整改,防止反弹。

14、一是广泛宣传树观念。通过多种方式的普法教育使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信访。12月5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12.4全国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安全、环保、土地、卫生等各方面法律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二是加强学习强素质。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素质,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态度。10月10日,邀请市司法局专业骨干利用“干部大讲堂”平台对全县各部门负责人及乡镇分管领导开展了以“增强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为主题的培训。12月1日,召开了“吉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行政村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12月13日,政法系统“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政法队伍建设”培训班开班。邀请市委党校有关专家为广大政法干警进行了授课。各乡镇分管副职、政法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干警共230余人参加了培训。三是自查梳理回头看。对近年来上级批转的、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群众举报的案件及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自查,深刻检查和剖析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全面的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并逐一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梳理剖析,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严肃追责问责。四是理好旧事促稳定。协调乡镇、住建等有关单位对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统计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15、一是厘清了责任归属。明确项目受益主体的后续管理和维护职责,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成后,与各乡镇签订扶贫惠农项目移交协议书,督促项目受益主体切实履行项目后续管理和维护职责。二是强化了教育引导。组织各乡镇加大对农户的宣传引导力度,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意识,教育、引导群众合理、正确使用扶贫惠农项目,确保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优化了投资方式。采取群众与政府共同投资的方式,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落地。比如在果园搭建防雹网项目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或贴息,让群众珍惜使用,更好地发挥作用。

16、市委巡察组移交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既追究了当事人责任,也追究了领导责任。针对案件所揭露出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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