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我县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4 16:23]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到来,为持续释放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汾市霍州市政协副主席薛有生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3年9月至2018年6月,薛有生长期占用两处超标准办公用房,未及时清理腾退。薛有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8月,薛有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张吉梅违规大操大办问题

2019年3月,张吉梅在操办孩子婚事过程中,经单位三次谈话提醒后依然分批次设宴27桌并收受管理对象礼金3100元。2019年6月,张吉梅受到记过处分。违纪礼金已退还。

吉县物资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韩立稳违规领取加班费问题

2018年1月至12月,韩立稳未经批准,擅自在本单位违规领取加班费2万余元。2019年6月,韩立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唐兴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张继伟违规索要香烟问题

2019年2月,张继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影响向2家被监管个体汽修厂索要芙蓉王香烟5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张继伟受到警告处分。违纪物品已退还。

洪洞县万安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站长焦文新违规公车私用问题

2019年1月,焦文新驾驶本单位公车办理公务后,绕道某农贸市场办私事。2019年4月,焦文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做出重要批示后,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又作出部署安排,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健全制度规定,持续整治“四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纠正“四风”。要反复强调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强化内部管理、警示教育和预防提醒,守住重要节点、盯住关键环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教育提醒,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