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共霍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霍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13 11:2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主要职能是: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在临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四是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五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六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七是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市内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市内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八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九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十是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临汾市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霍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现有内设机构18个,即办公室、综合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和第一至第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党组织办公室、信息教育中心、信访接待处和党纪教育管理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家,具体包括:中共霍州市纪律检查委会本级和中共霍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0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收入2188.14万元,上年度收入1315.74万元。本年度支出2191.33万元,上年度支出1315.74万元。二者相差875.59万元,差异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工资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中共霍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支出并入本单位上报。年初预算数为1369.82万元。较实际支出相差818.32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本年度工资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追加预算。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9.9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9.92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84万元,相差-2.92元,差异原因为节约开支。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67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92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为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为56.29万元。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执纪执法用车。

关于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2020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合计为598万元,其中:采购货物资金为100.93万元,采购工程资金为497.07万元。

关于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2020年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3个,为党纪教育基地运行经费14万元;信息化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留置人员费用及工作经费100万元;会议室、办公用房装修及配套设施项目94万元;办公楼加层、装修及配套项目工程进度款83万元;办公区改造资金53万元;办公楼加层、装修及配套项目工程及工程监理76万元;办公楼加层、装修及配套项目工程款62.7万元;霍州市党纪教育基地改造工程款项目162万元;征订“一报三刊”报刊费用28.95万元;单位设施配套及办案经费89.3万元;办公楼配套项目款及监理费30.19万元;追加办案经费70万元。完成了项目预算绩效的上报和自审工作,同时进行了项目完成后预算绩效自评。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