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临汾市委巡察工作第二专项检查组 对霍州市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来源:霍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3 15:42]

2020年10月22日下午,以临汾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房梁同志为组长的第二专项检查组对霍州市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代表临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整改要求。霍州市委书记李强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反馈的问题表示照单全收。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春明主持。

专项检查组组长房梁同志在反馈会上宣读了对霍州市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表示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霍州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巡察干部编制落实、人员选配、交流和巡察办主任进同级纪委班子等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统筹谋划推进巡察全覆盖,在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成果运用、日常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巡察办能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巡察整体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专项检查组从组织领导、巡察质量、成果运用、联动协作、规范化建设五个方面共反馈了12个问题,对霍州市委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把准巡察政治定位,扛稳抓牢主体责任;二是要深化政治巡察内涵,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三是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对照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霍州市委要认真深入研究,举一反三,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强书记表示,专项检查组对霍州市委巡察工作的专项检查,充分体现了临汾市委对霍州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霍州发展的一贯支持。专项检查组反馈的专项检查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抓好问题整改、做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会后,我们将立即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