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霍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16 10:42]

坚定不移扛起职责使命

全面推进清廉霍州建设

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霍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5日 审议稿)

王 卫 成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霍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临汾市委二次、三次全会和临汾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坚定不移扛起职责使命,全面推进清廉霍州建设,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总结工作成绩,坚定信心决心

2021年,市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凝心聚力、务实笃行,胜利召开市第八次党代会,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巩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在临汾市纪委监委和霍州市委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完成换届任务、实现工作贯通,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坚定信念,团结带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监督检查173次,深入一线调研117次,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230人次。紧盯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7件,采取组织措施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紧盯县乡村三级换届工作,廉政审查53批2405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28人,开展监督检查20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 10件,给予组织处理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紧盯“大棚房”整治,督促县乡村三级开展摸排,共排查设施农业用地144个,占地总面积2956亩。开展两轮次的抽查检查,确保不存在“大棚房”问题。紧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现场监督检查43次,下发工作提醒函2次,实地检查52个村,走访514户1038人次,发现问题45个,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机制,对重点场所、物资储备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发现问题23个,并督促立行立改。紧盯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发现问题14个,约谈提醒8人次,督促整改问题6条。通过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开展,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二)突出监督首责,监督问责更加精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35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00件次。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04件,给予组织措施145人。严把廉政审查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617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70人。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0次,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55次。加强对派驻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实施“室组”“组组”联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督检查、线索研判和案件协作等工作制度,破解派驻组人员少、力量薄、监督弱的难题,有效提升派驻专业水平和监督质效。全年派驻组立案34件,谈话函询77人,处分26人,“探头”和“前哨”作用充分彰显。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49人次,占比64%;第二种形态153人次,占比28%;第三种形态27人次,占比5%;第四种形态16人次,占比3%,监督执纪不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三)深入纠风治乱,发展环境更加清朗。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在纠“四风”、树新风实效上持续用力。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全年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67件,位居临汾市前列。共处理1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9人,采取组织措施51人,处理乡科级领导干部49人,一般干部71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四风”问题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徐强、林业局党组成员高雅鹏、财政局农业股股长李峰等人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问题被省市纪委监委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张新民违规接受执行申请人礼品问题,市竹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勇违规公款消费问题等7起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通过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针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所反弹,违规操办奢华“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有所抬头的情况,及时下发《关于弘扬新风正气规范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的规定》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子女生日、升学等事宜“四严禁、五倡导”的通知》,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事前监督,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大操大办违纪事件。

(四)一体推进“三不”,反腐成效更加彰显。认真落实《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办法》,推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始终保持“惩”的有力震慑。全年共立案2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9人,一般干部25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3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人,留置5人。特别是,严肃查处市住建局下属市容局党支部原书记秦树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陈平、陶唐峪乡琵琶垣村村委会原主任梁华军、常鑫陶瓷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国波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强化“治”的综合效能。把制度建设贯穿监督全过程,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梳理监管盲区,发现制度漏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有效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夯实“防”的治本基础。对169名受处分人员进行教育回访,实现了治病救人、教育挽救的初衷。为受到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的6名干部澄清正名,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以临汾市统筹推进“不想腐”工作示范点为契机,升级打造霍州署廉政文化馆。精心编排大型廉政蒲剧《廉吏曹端》,先后在临汾、霍州上演30余场,6000余名干部群众观看并接受廉政教育。

(五)抓实专项整治,治理效能更加有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抓好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94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4人。积极推进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转移登记完成4810套,完成率88%。认真开展公共停车管理行业贪腐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下发《霍州市停车设施项目备案办法(试行)》,出台公共停车设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标准。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19件,已办结109件,给予组织措施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专项清理,29人主动申报了违规入股企业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退出,上缴违规获益54.1万元,受理移交问题线索8件,立案处分4人。开展粮食购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9件,立案7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件,立案8件。给予组织处理2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处置问题线索6件(2019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实5件,查否1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1案7人。统筹抓好其他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开发区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建专项监督、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六)加强政治巡察,利剑效果更加突出。准确把握巡察的政治监督本质,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七届市委巡察实现全覆盖,八届市委巡察工作正式启动。扎实开展供销系统专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9条,整改完成6条,长期整改3条。督促制定修订制度40条,开展警示教育3次。移交问题线索9件,已办结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补缴党费0.75万元。高质量完成对行政审批管理局等13家单位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目前,共向相关单位反馈共性问题86条,已整改72条,长期整改6条,正在整改8条。移交问题线索23件,已办结9件,给予组织处理3人。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落实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任务,对巡视反馈意见29条具体问题,已完成27条,完成率93%;对巡视移交信访件149件,已全部办理;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98件,已办结194件,暂存待查4件,办结率98%。给予组织措施42人,党纪政务处分57人。同时,把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贯穿于巡视整改中,采取整改措施131条,制定和修订制度13项,开展专项治理5次,促进改革4项,清理规范违规违纪资金665.06万元。

(七)深化拓展改革,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健全完善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召开三次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反腐败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纪检监察与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自然资源监管、市场监管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四个文件。建立健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工作68次,报请市委审核批准立案39人,初核15人,谈话2人,诫勉谈话2人。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提升硬件建设水平。机关本级信访场所升级完善,谈话场所建设规范;积极配合完成霍州留置分区水电暖等后续配套工程;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三室”或“四室”建设高标准完成。组织开展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暨基层基础建设档案资料集中评查,发现问题,整改完善,促进规范。召开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约谈会,针对案卷评查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相关案件承办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八)从严教育监管,队伍建设更加过硬。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实施“六融六促工作法”,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争先、进位、崛起”解放思想大讨论,干部政治立场进一步稳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斗争精神进一步激发。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开展集中学习34次,进行各类知识测试42次,参加省市业务培训15期635人次,组织专题宣讲3次,开展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专题培训1次,选派4名干部上挂省市纪委监委跟班锻炼,促进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持续提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系统外调入7名干部、公开招考6名公务员充实干部队伍。通过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等方式调整使用4人,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严管严治力度。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对查摆出的五方面34个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立行立改。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6人,其中,谈话了结1件1人;函询了结3件3人;初核了结2件2人,给予谈话提醒1人。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谋划、部署落实,充分彰显了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的政治意识、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地具体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临汾市纪委监委和霍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作为灵魂和根本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坚持对标对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时”和“势”,保持政治定力,稳扎稳打,敢于争先进位,久久为功,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自律,在坚定政治自觉、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政治约束上带好头、作表率,切实做到“五个过硬”,忠实履职尽责,清正廉洁为民,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有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松懈,执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党员干部把正常的政商关系变成了谋利的渠道,“亲清”不分,破坏营商环境。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同级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临汾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霍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鲜明主题,做精做准做实政治监督,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建设清廉霍州,为我市奋力书写“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持续深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两个确立”具有丰富的政治内涵、深厚的实践基础和深远的决定性意义,指导提升政治监督能力水平,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捍卫“两个确立”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聚焦重点监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6X3”工作矩阵和临汾市委“1355”战略、霍州市委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加强对高风险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六稳”“六保”等任务落实,全力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自觉服务大局。持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把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等措施,紧盯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对吃拿卡要行为严肃查处、一查到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容错纠错,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把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不断提升日常监督水平

精准监督提效能。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不断提升日常监督水平。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廉政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针对性规范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事项报告,做到精准“画像”、实时更新,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做好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能。

聚焦重点抓关键。突出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检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践行“两个维护”、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更加注重对“关键少数”的平时了解,继续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政治画像工作。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拖等靠、蒙混过关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加强协作聚合力。切实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同向发力。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及省、市纪委监委配套办法,围绕政治监督、作风建设、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重点任务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四项监督”更加协同高效。不断完善人大、审计、财会、统计监督,善于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凝聚工作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三)统筹“三不”一体,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注重加大“关键少数”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提升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关键少数”的数量和质量。紧盯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坚持稳扎稳打,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领域反腐败成果,深挖彻查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好临汾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底线。

着力强化促改促治综合效能。落实好市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办法》,把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统筹谋划、一体实施,深化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常治。把案件查办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剖析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建议并监督落实,把办案成效体现在促进改革、完善治理上。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执行有力。

全力构建预防腐败严密体系。完善资源挖掘、阵地打造、文化弘扬的廉政文化系统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重点案件查办同步化开展,重点领域集中化开展,全市范围常态化开展。利用长江支队霍州纪念园、党史学习教育50+教学点、南塔烈士陵园等载体,经常性开展党规党纪、法治宣传教育和红色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法观念、廉洁意识。利用霍州署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好廉政文化馆的提质升级,同步深入挖掘廉政文化精髓,结合《廉吏曹端》剧目推广,不断打造更多内容精彩、内涵丰富的文化艺术载体,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四)坚持纠树并举,不断充盈清正廉洁的清风正气

进一步优化举措。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压实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重要节点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节日提醒、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优先处置、快查快办,靶向制定问题清单,上下联动进行整改。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转变党员干部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强化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

进一步明确重点。大力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不尊重客观实际、不正视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的不作为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冲抵或掩盖超标准接待费用、变相收送红包礼金、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等具体行为,对我行我素、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惩治,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进一步建章立制。深入分析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症结所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注重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参与渠道,从干部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案件查办中发现问题线索,增强“四风”监督效力。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发扬优良传统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做到廉洁从政、修身齐家,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持续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临汾市委、霍州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加强基层监督深化治理整治“三个一批”工作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加强政治监督。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构建巡察联动贯通格局。充分发挥巡察权威性、整合性、深入性的优势,深化拓展市委巡察的广度和深度,紧跟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步伐,采取同步式上下联动方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借鉴经验不断提升。不断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着力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和对农村(社区)延伸巡察成效。完善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衔接机制,拓展巡察与审计、财会、群众、舆论等监督的协同途径,构建信息共享、横向协同的配合机制,构建联动贯通格局。

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和巡察机构统筹监督作用,凝聚巡察整改监督合力。建立巡察整改后评估机制,促进整改提升质效、常态长效。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六)坚守人民立场,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过渡期专项监督。紧扣巩固拓展成果、保障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紧盯乡村“五大振兴”推进情况,聚焦过渡期内“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对过渡期中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将乡村振兴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以冯南垣村为样板,打造廉洁重建、产业提升、乡村振兴的典范。

持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推进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打伞破网”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系统开展基层监督效能专项治理。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强基层监督治理,分别对白龙镇虎头山村和大张镇贾村开展“以案促改一批”和“督办化解一批”工作,帮助后进村变先进村,实现推动整治、促进发展目标,打造先进典范,推动全市基层监督成效整体提升。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用好乡镇纪检监察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联络员“三员合一”,强化培训、强化指导,有效促进基层治理向深里走、往实里做。

(七)拓展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增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

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把清廉霍州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通“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坚持同市委和有关责任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着力构建系统集成、一体落实的制度机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在清廉霍州建设中做实做强全面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评议制度,参照执行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健全处置问题线索、采取审查调查措施、查办重点案件请示报告和审批备案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统筹开展“室组”“组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进一步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推动派驻组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指导,结合连片联组协作办案、案卷评查、检查指导等多种方式,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有措施、有特色、有成效。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围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等法规制度,紧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加强宣传解读,完善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系统梳理、总结归纳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有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八)从严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履责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政治建设葆忠诚。以政治为引领,全面强化业务、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提高推动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能力和过硬本领。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完善政治建设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思想不重视、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抓好制度执行落实,坚决防止制定和执行“两张皮”。通过交流互鉴、典型观摩、模板打造等方式,推动先进带后进,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战斗能力持续加强,努力培养站位高、眼界宽、业务精、能攻坚的纪检监察尖兵。

坚持严管厚爱铸铁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对作风硬、人品好、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培育纪检监察干部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临汾市纪委监委和霍州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勇毅前行,全方位推动霍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霍州奋力书写“转型出雏型、率先蹚新路”的崭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