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中共侯马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情况

来源:侯马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23 09:2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五个巡察组从2019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对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新田乡、张村办、浍滨办、路东办、路西办5个乡(办)进行了“回头看”并对所辖的村居进行了延伸;对高村乡、凤城乡、上马办3个乡(办)所辖的村居开展了村居专项巡察;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了人防系统专项巡察。

8月27日至9月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俊贤、副组长郝爱民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导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从总体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普遍能够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政治责任履行职责使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巡察也发现了市直单位在落实工作目标要求、民主集中制执行、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以及乡办及所辖的村居在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监督作用发挥、基础工作开展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巡察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做细做实;要提高政治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整改责任;要严格整改标准要求,切实提高巡察整改效果;乡(办)要按照“村改乡监督、村报乡把关”的工作要求,把配合、监督、把关责任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各村(居)要对巡察整改认真部署、严格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推动问题真正“销号”。巡察反馈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推动问题真正“销号”。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各负其责,坚持从本人改起,从分管的部门和领域改起,给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加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真正到位。

巡察反馈还指出,巡察期间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