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3 16:13]

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快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将其中5起通报如下。

1. 临汾市广播电视网络中心西城营销区域经理裴建华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7月至9月,裴建华使用单位加油卡违规给其私家车加油7次,共计1662元。2019年12月,裴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 临汾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下属诚安综合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根成违规借机旅游问题。

2019年11月,王根成带队赴福州培训期间,擅自改变培训行程,借机绕道厦门旅游,并违规报销有关费用。2020年1月,王根成受到记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 洪洞县大槐树镇卫生院公卫科工作人员秦王峰、卫生监督协管员贾廷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9年11月27日,秦王峰和贾廷飞违规接受大槐树镇某卫生室负责人组织的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秦王峰、贾廷飞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4. 古县城市管理监察队负责人李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8年8月以来,李伟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超规定面积11平方米。2019年12月,李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乡宁县管头镇袁家村党支部书记冯有锁违规为其子操办婚事问题。

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冯有锁连续2天设宴50桌,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冯有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冯有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问题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借机旅游,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有的违规大操大办,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用实际行动持续净化党风政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牢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长,强化日常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模范表率作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