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侯马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侯马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22 16:20]

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在中国共产党侯马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19日)

刘 俊 贤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侯马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临汾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和侯马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刚才,市委书记吴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楼阳生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董一兵同志在临汾市纪委四届六次会上的讲话及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总结2020年工作,坚定高质量发展信心决心

过去的一年,市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临汾市纪委监委、侯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强化担当、忠诚履职,坚定不移推进正风反腐肃纪,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高压传导,政治监督更加坚定有力。始终抓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政治任务,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制定《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森林防火、历史文物保护、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监督检查712(次)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71个,处置问题线索9件,处理党员干部10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就蒲县复工复产监督检查违规收受红包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共11个单位68人主动退回红包礼金、接受宴请费用等2.72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纪法监督保障。扎实开展地方银行逾期贷款专项清欠清收“百日行动”,圆满完成清收任务,完成任务数居全临汾之首。积极开展农商行不良贷款集中清收工作,约谈重点清收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160人(次),督促有关部门分批对127名逾期欠款公职人员启动“三停五不”措施,查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

(二)坚持抓细抓长,日常监督更加精准严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0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237件次,初次检举控告120件次。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科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对全市市管干部进行精准“画像”,及时更新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册,同时开展电子廉政档案录入工作,提高运用数据精准监督的能力。严把廉政审查关,做好入党、晋升、基层党组织换届等人员的廉洁意见反馈工作,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145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293人次。对全市各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办党政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等政策策略,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精准实施谈话函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好跟踪回访教育。全年处置问题线索399件次,其中谈话函询167件次,初步核实202件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2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4.3%、28.1%、4.1%、3.5 %,监督执纪不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

(三)坚持深化改革,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健全完善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出台《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召开三次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能源领域反腐败、“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整治、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吸毒贩毒问题线索排查清理等任务,凝聚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制定《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审批权限一览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定期向市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按要求就立案审查、采取留置措施等事项向市委书记提出请示报告,党领导反腐败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巡察机构改革,巡察办主任进入市纪委班子,巡察办编制、人员、财务划归纪委统一管理,巡察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出台《关于深化侯马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侯马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推进派驻机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制定《关于建立派驻机构及乡(街道)连片联组办案、交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乡(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统筹派驻机构、乡(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水平及案件审理质量。印发《关于各乡(街道)构建“六责一体”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践以乡(街道)党(工)委为主导,党政班子成员、站所(部门)负责人、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员监督与乡(街道)纪(工)委监督相辅相成的监督体系,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坚实保障。

(四)坚持常抓不懈,作风建设更加巩固提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相结合,利用“侯马廉韵”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飘字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打好早提醒、严监督、快查处、促整改、正风气组合拳,提醒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成立若干检查小分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特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实行线索单列、台账管理、优先处置,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件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批20案30人。坚持惩防并举,重要节点前下发通知,提醒各级党委(党组)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全市党员干部遵守“十个严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崇尚节约的氛围。针对行政审批部门“吃拿卡要”、推拖绕躲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2条,处分1人。先后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件19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批20案36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坚决落实“三不”机制一体推进方针,在不敢腐上,加大办案力度,全面实施“铁案工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今年以来,共立结案149件,同比增长22.2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4人,同比增长3.2%,留置4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在不能腐上,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临汾市委“不能腐”制度建设有关指示精神的工作意见》,梳理制度建设清单15项,推动形成日益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促改、促进标本兼治,全市提出纪检监察建议74份,督促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握紧不能腐的笼子。在不想腐上,出台《关于统筹推进“不想腐”的实施办法》,对开展党纪国法宣传教育、宣布处分决定现场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集中警示教育和经常性提醒警示教育“五种教育”作出明确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查找思想和行为“偏差”。组织召开全市科级干部及村(社区)负责人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就“仝卓案件”典型案例开展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督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反面典型震慑作用,不断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六)坚持人民至上,专项整治更加深化拓展。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等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扶贫政策落实、帮扶责任履行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7件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批4案4人。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244.2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文物局24个县级文物保护点及2015年以来文物保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件,整改问题3个。牵头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专项清理,督促全市78个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督促770名清理对象签订承诺书。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查实涉黑涉恶问题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

(七)坚持标本兼治,巡察监督更加权威高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工作,全力做好65件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首次交办的41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严守政治巡察定位,完成第八轮12个单位的巡察反馈任务,督促整改共性问题92个,处置问题线索30件。完成第九轮、第十轮1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5个农村专项巡察和2个单位的巡察“回头看”,发现共性问题102个,问题线索19件,圆满完成十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围绕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率先在临汾市进行探索性尝试,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前八轮68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发现存在的短板、弱项,摸清整改底数,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组织召开贯通“四个监督”座谈会,探索多种监督协同并进的经验做法。制定《巡察协作联动机制》《巡察整改日常督查工作办法》,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协同推进巡察、纪律、监察、派驻四项监督有效运行。

(八)坚持从严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从领导机制、业务工作、机关党建、日常管理、干部行为五方面进行整体提升。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侯马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及三个配套《实施细则》,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工会、妇联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健步走、捐款献爱心、清明祭扫、旗袍秀、家教家风教育等活动,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组织参加上级视频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35期,2603人次参训。建成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启用廉政档案活页册系统并对全市科级干部建档立册,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向派驻机构和乡(街道)一级延伸覆盖,信息公开网站初步建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及时处置8件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实关爱激励措施,通过职级晋升、推荐办案、到村任职等方式,持续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谈话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办案安全专题培训,组建审查调查专业安全员队伍和安全联络员队伍,持续加强案卷评查、安全监督检查及“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工作,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临汾市纪委监委、侯马市委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协助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上办法不多,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上指导不够;系统梳理分析信访举报、专项调研、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中涉及政治生态问题意识不强;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日常监督举措不多、创新不足;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方法措施还有待改进;开展巡察监督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成案率低,“后半篇文章”落实还不够深、不够细;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还有差距,开展警示教育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以案促改、以案释纪作用还不够明显;制度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还没有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做到“七个必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义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一以贯之的主题主线,也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要准确领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紧密结合侯马实际,把高质量发展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和衡量标准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中,推动正风反腐肃纪不断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一)必须强化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 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深刻理解内涵要义,自觉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必须做实政治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把政治监督作为统领一切工作的“纲”和“魂”,自觉履行“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的温差、偏差、落差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三)必须服从服务大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只有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我们一定要胸有“国之大者”,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统筹推进。要自觉树立护航全市中心工作大局理念,要围绕中心,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我们党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纪检监察工作说到底是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关系的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人民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自觉将人民利益至上理念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

(五)必须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树牢“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坚决克服“三不”单项突进、顾此失彼的弊端,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反腐质效。要把握政策策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通“三不”相互贯通机制,增强“三不”一体综合效应,推进综合治理体系高质量建设、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六)必须持续深化改革。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面对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变化,要敢用、善用、用好改革这一重要法宝,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要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着力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制度执行中出现的堵点问题,推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监督效能。

(七)必须严格队伍管理。高质量发展包含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高素质队伍是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要按照王拥军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强素质提能力,丰富纪检监察知识储备,努力培养德才兼备、智勇兼备、攻防兼备、纪法皆通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要坚持律人先律己、执纪先守纪的原则,实施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无特殊的监督约束,严防“灯下黑”,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部署2021年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侯马市恢复建市50周年,更是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临汾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侯马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纪律作风整顿年”为抓手,持续深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侯马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守初心使命,突出加强政治监督,进一步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强化思想引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增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坚守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突出监督重点,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和临汾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扣中央、省市委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分领域、分系统、分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紧扣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确保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和特点,持续强化对重要风险点和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

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持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把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梳理问题,精准画像,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营商环境“开放版”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围绕市、乡、村换届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全市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突出做深做实,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发挥监督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完善用权公开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方面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具体办法,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具体办法,建立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等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下沉,管住“小微权力”,探索乡(街道)、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权力清单化管理模式,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定期开展政治生态研判,经常性运用日常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拓展监督载体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精准“画像”、拓展廉政档案活页册使用范围、实时更新廉政档案活页册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下沉监督,实现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开辟监督新途径,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推广使用,探索建立运转高效、务实管用的“智慧监督体系”。积极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及基层版的推广使用,通过定期筛选分析、精准研判办理,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鼓励从“有错”到“有为”转变, 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标本兼治的功效。

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加强监督与办案的统筹联动,注重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案发单位的薄弱环节,为实现精准监督、靶向监督奠定基础。加强与组织、审计、司法等机关的沟通协作以及信息互通系统推进,拓展了解掌握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情况的广度和深度。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听取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方法,全面掌握“森林”状况。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不断释放制度活力,凝聚工作合力,放大治理效能。

(三)深化拓展改革,贯通“两个责任”,进一步释放制度治理优势和综合效应。

把准改革正确方向,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严格落实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市委强化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市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总体谋划、指挥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责任履行,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联动,在落实“六责一体”主体责任贯通、监督责任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融合上下功夫,寻找切入点,打造5个机关示范单位,进一步贯通“两个责任”。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拓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的范围内容,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

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向基层延伸。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对乡(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指导,开展乡(街道)纪(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履职情况日常了解,完善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全面规范派驻机构基础性制度,加强派驻机构人员力量配备,开展向市管学校、医院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人员不足和编制空缺并存的问题。突出强化基层监督,向下延伸监督触角,总结完善“六责一体”监督体系、连片交叉办案办法,增强监察监督实效。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在配齐配全乡(街道)派出监察室、村(社区)监督信息员的基础上,从组织架构、制度规范、硬件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在各乡(街道)全面铺开推进的基础上,打造2个农村和2个城市社区监督信息员工作示范单位,达到硬件软件过硬,全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推动纪法双施双守,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合力。对标对表、跟进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进程,对照修订相应的制度规定,完善纪检监察权运行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深入研究、拓展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等方式,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审理部门、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跟踪对接机制,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形成执纪执法合力,实现纪法双施双守。

(四)聚焦系统治理,持续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突出政治重点,进一步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包装式”“标签式”“套路式”“文字式”落实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令行禁止。持续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工作过度留痕等问题,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重点整治随意发号施令、只找问题不给指导帮助等突出问题。聚焦转型发展蹚新路,严肃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上推下卸、贻误工作,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党性分析重要内容,形成鲜明工作导向。在专项整治中,寻找切入点,搞好活动载体,在转变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行为作风方面探索创新思路和方法,突出系统整治、专项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突出持续从严,进一步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落实节日提醒、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保持对享乐奢靡之风的围剿态势,对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楼堂馆所建设等“顽疾”露头就打,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私车公养、“一桌餐”、滥发津补贴等歪风陋习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信号。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长期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奢侈浪费行为,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突出惩防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症结所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注重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参与渠道,从干部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媒体报道中发现问题线索,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增强“四风”监督效力。健全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发挥市级新闻媒体和报刊网络作用,提升通报曝光的教育警示影响力。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发扬优良传统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培育新风正气。

(五)坚持一体推进,深化“三不”建设,进一步提高治理腐败综合效果。

持续震慑,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把办案作为最有力的监督,进一步执行联组统筹办案,突出对“关键少数”案件批办、转办、督办、直办工作力度,解决办案深挖不够、质量不高、数量偏少的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老虎”“苍蝇”一起打,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起查,把握力度节奏,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震动、有震慑的重点案件,确保办案方向不偏、惩治力度不减、高压态势不变。坚持从政治上审视把握,注重查清政治问题,着重从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深挖彻查,着力消除政治隐患。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既要依法保障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又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坚决查处有组织、有策划及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围猎者”和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严厉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严重阻碍党的理念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分子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紧盯举报线索较多、问题反映集中、涉腐可能性大的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及时核查、一查到底。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低买高卖”“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严厉惩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着力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以案促改,健全“不能腐”的工作机制。落实好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意见》及临汾市委《实施办法》,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注重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剖析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纪检监察建议并监督办理,促进完善治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巩固重点领域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成果,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制度建设成果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坚持从实际出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

加强教育,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在全覆盖、常态化、更精准上下功夫,做好本地案例的分析和警示运用,探索分类开展精准教育的新模式,做实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组织警示教育会、印发案件通报、阅读忏悔录反思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开设警示教育课等,深化以案促教。抓好廉洁文化推广工程,及时将亮点工作进行提炼总结,积极对外发稿,扩大传播辐射,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与组织、宣传部门的联动协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用好“侯马廉韵”微信公众号,盘活彭真故居纪念馆等现有的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3个机关单位和2个乡(街道)特色廉政文化示范单位,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六)持续精准发力,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持续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慎终如始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防止松劲懈怠、精力转移,对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从严查处。重点做好对脱贫攻坚绩效的监督,督促现有帮扶政策持续落实、稳定落实,推动脱贫帮扶从攻坚期的超常规举措向常态化帮扶转变、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重点纠治教育就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整治窗口服务单位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问题,坚决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深化基层交叉监督、巡回检查方式,建立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的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解决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采取集中约谈、重点督办、专项检查、通报问责等方式,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延伸至乡村一级,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统筹抓好其他专项治理,进一步发挥系统专项治理效能。一是持续做好专项清欠清收工作,对公职人员中的赖账户,进一步加大谈话和惩戒力度。二是开展好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对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从严从重处理。三是统筹专项巡察和监督检查,抓好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四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处一批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五是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惩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六是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肃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七是加大能源领域反腐力度,对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等问题一查到底。八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力度,紧盯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承揽承包、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各类腐败行为。九是加大医疗领域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和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过度医疗等行为。

(七)强化联动贯通,深化整改监督,进一步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强化巡察政治监督属性。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重点围绕落实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和市委中心工作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全面总结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谋划部署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结合巡察全覆盖任务,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贯通起来,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突出巡察联动贯通特点。依托巡察权威性、整合性、深入性的优势,深化拓展市委巡察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同步式上下联动的方式,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营商环境、医疗医保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完善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机制,拓展巡察与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群众、舆论等监督的相互协同途径,构建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协作配合机制,有效聚焦“病灶”,校准监督方向。

加大巡察整改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做深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采取“三查两评+再发现”的方式,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持续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和巡察机构统筹监督作用,凝聚巡察整改监督合力,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巡察反馈,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三清单”、整改情况报告审核报送、整改促进和评估机制,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研究制定成果运用具体办法,把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上,运用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运用到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上。

(八)夯实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发展要求。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治站位、政治觉悟,促进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全面强化政治、业务、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努力提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能力和过硬本领。

狠抓内部基础工作。突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聚焦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以及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在构建领导体制机制、业务工作、机关党建、日常管理、干部行为五大规范化法治化基础上,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持续不断抓基层、打基础、促提升。从组织领导、人员培训、办公条件等方面向基层倾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固本强基的工作抓到底抓到位。特别要在基层办公场所、人员配备、业务工作、制度规范、特色亮点等方面下功夫,分别打造1个乡纪委、1个街道纪工委、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尤其要对工作薄弱的乡、街道,采取有力措施,从办公场所、台账设置、档案案卷、队伍建设、办案能力等全方位进行提升,达到基础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

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继续做好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制度以及责任追究规定,培育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优良传统和行动自觉。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同志们,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