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开曝光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1-26 16:37]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政治定力,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作风持续好转。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安泽县盐业公司经理郭建平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郭建平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个人车辆产生的燃油费在单位予以报销,共计1965元。2019年9月,郭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2.洪洞县自然资源局龙马所原所长李永潮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8年9月,李永潮借儿子上大学之机,收受服务对象某储料场负责人微信红包2000元。李永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李永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侯马市凤城乡西赵村党支部书记王新胜大操大办问题。2019年5月11日至13日,王新胜在为其长子操办婚庆事宜过程中,连续3天分5批次宴请,共设宴70桌,宴请600余人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王新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汾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经该中心主任王永杰同意,违规为单位财务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9600元。2019年6月,王永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