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汾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8 16:51]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单位属共产党机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执行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内设12个科室(其中:10个公务员科室,2个事业科室)、8个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目前,编制96名,其中:行政人员64名,事业人员30名;实有人数82人,其中:行政人员52人,事业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72.55万元、支出总计1372.5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3.73万元,下降11.81%,支出总计减少183.73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维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68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78万元,占比76.78%;项目支出318.77万元,占比23.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2.55万元、支出总计1372.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83.73万元,下降11.8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83.73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维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86万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883.83万元,占比64.39%,日常公用经费488.71万元,占比35.6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2.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155.73万元,占比84.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96.22 万元,占比7.01%;卫生健康支出决算40.38 万元,占比2.94%;农林水支出决算7.11 万元,占比0.52%;住房保障支出决算73.11 万元,占比5.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63.42万元,支出决算137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8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944.56 万元,支出决算1155.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6%,用于纪检监察日常事务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59.54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维修项目资金减少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97.75 万元,支出决算96.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3.08 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39.82 万元,支出决算40.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用于单位人员计生生育事务及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3.49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核算减少。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9.80 万元,支出决算7.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3%,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3.97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是所包村扶贫经费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71.49 万元,支出决算73.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6%,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4.86 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2021度单位有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3.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万元;公用经费182.8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77.8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8万元,支出决算10.71万元,完成预算的44.11%,比2020年减少2.39万元,下降1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年公务接待批次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4%,较2020年决算减少2.11万元,下降24.68%,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检查次数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8万元,支出决算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0年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压缩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4.28万元,支出决算4.28万元,完成年初预100%,比2020年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机关事务及下乡检查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2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13.65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新调入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表附后)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故本表无数据,表附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三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41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30.18%。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项目储备,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储备。

组织对“一报三刊”及其它报刊支出、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补贴、省级办案补助经费、2020年安防审查系统等五个采购项目质保金、办案经费、巡察经费、扶贫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项目储备,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自评,全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

2021年没有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经费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49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64.68万元,完成预算的82.34%。

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为为纪检监察办案提供经费保障,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办案交通费、留置经费等,本次评价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按照汾西县财政局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自评价。

"一报三刊“及其它报刊支出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77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为完成2022年全县“一报三刊”征订工作,发挥“一报三刊”在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宣传教育作用,推动“一报三刊”学用和发行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评价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按照汾西县财政局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自评价。

巡察经费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2.5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50%。

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为巡察工作专用经费,根据全市巡察工作安排,2021年我县外出巡察工作减少,预算执行率较低,各项巡察工作圆满完成了。本次评价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按照汾西县财政局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自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财政部部门要求年初按要求进行了项目申报;二是对项目资金进行了跟踪及自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各类制度的制定还不够完善,监督机构的力度还有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局关于规定,提高资金利用率。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要时常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就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进行座谈沟通。二是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项目管理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对实际阶段绩效总结数据与目标绩效进行比对来监控项目的完成情况,一旦发现阶段绩效目标没有达成,则需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采取项目管理措施,尽早干预和调整。四是资金管理方面严格票据审核,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五是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做到“先预算后开支”,重视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