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清明节前专题曝光我市1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3 20:03]

      针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易发的特点,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3月25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俊亭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4月5日清明节,高俊亭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其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月,高俊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 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网络监控中心主任孙明江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孙明江将单位唯一一辆公车作为个人专车使用,多次驾驶该车办理私事。此外,孙明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孙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赔车辆使用费。

      3. 晋中市安监局安二科科长张轶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张轶利用管理扶贫工作队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便利,先后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12次,共计3300余元。2018年12月,张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钱款。

      4. 忻州市代县残联理事长李华私车公养问题。
      李华利用职务便利,于2017年12月14日、2018年4月24日、9月12日,先后三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700余元。2019年2月,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钱款。

      5. 临汾市尧都区乡贤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范鹏辉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5月,范鹏辉调任乡贤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后,未按要求及时交还原单位公务加油卡,截至2018年1月,先后多次使用该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2018年12月,范鹏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