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浮山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06 09:17]

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3月2日

苏政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2020年以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围绕县委总体工作思路,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县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跟进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开展监督,保障政令畅通、落地见效。紧盯县委中心工作,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农村“两委”换届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36个问题全部督促整改,24个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14人党纪政务处分,为中心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障。严肃追责问责,对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的19名干部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严把选人用人和评优评先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08人次,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李学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将“两个维护”见诸行动。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突出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更新完善全县546名科级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提高运用数据精准监督能力,监督更加精准高效。扎实开展15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整改类问题162个,已督促整改126个,整改率77.8%;发现问题线索78个,办结7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聚焦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对2019年办结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给予3名执行不力的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对10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向2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有效捍卫了纪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围绕群众关注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涉及到的县民政局、林业局、残联和红十字会4家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约谈“一把手”4人,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治理,在全县9个乡镇集中开展机关食堂财务管理专项整顿,发现问题8个,诫勉谈话8人,督促完善制度3条,有效推动乡镇财务管理规范化。

(三)深化拓展改革成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向市纪委监委请示人事任免事项7人次,报告工作15次,报批留置措施3人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2次,协助县委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2次,向县委主要领导报批谈话、立案审查、处分决定共30次,综合汇报信访举报情况13次,持续巩固拓展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常态化制度化成果。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协助县委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浮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和《浮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将县管学校和县管企业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紧紧围绕省、市纪委监委要求,以领导体制机制、业务工作、日常管理、机关党建、干部行为五方面制度建设为重点,制定完善制度12项,制定下发监督谈话卷、函询卷、初核立案卷等参考目录,规范了工作流程,压实了安全责任;实施“周报告”制度,将每周工作与年初目标任务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提升质量相结合、过程管理与工作效果相结合,通过“抓好每一周”,切实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深化拓展。紧盯节假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专项巡察等方式,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全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2020年以来,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36个,办结3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2人,诫勉谈话5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6起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工作成果有效巩固发展。加大办案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制定下发《关于强化“不敢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工作方案》,聚焦18项工作开展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以来,共立案167件,结案1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留置3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1名干部容错纠错,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突出制度建设,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召开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对“不能腐”工作做出安排,督促各单位制定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6份,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4次,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4次,督促建章立制21条,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抓好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制定《关于统筹推进“不想腐”的实施方案》,依托八路军总部旧址和东陈村“贪”影壁等文化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家风家教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就仝天峰、李晋平、黄在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免疫力”。

(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围绕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先后开展了15项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135个,办结1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个,办结问题线索1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承担的5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两个一律复核”,共复核发现并办结问题线索3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聚焦能源领域腐败问题,发现并办结问题线索1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统筹推进其他专项治理,有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七)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按照县委部署,开展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共发现共性问题386个,问题线索55个,圆满完成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前八轮巡察的18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巩固了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前九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1267个,办结问题线索284个;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列为整改重点,5方面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10余次,有效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邀请心理教师开展专题辅导,放松了身心,增强了干劲。切实提升实战能力,采取班子成员、专案组长外出学习借鉴“打伞”先进经验和抽调27名审查调查业务骨干“以案代训”等方式,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守纪律、讲规矩、严作风的表率,给予1名纪检监察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强化了纪律和规矩意识。有效激发工作活力,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对7名纪检监察干部晋升职级,激发了工作热情;在委机关建设集餐厅、宿舍、健身房、心理解压室于一体的综合楼,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更加安心、更加舒心。

一年来,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较突出,“四风”隐形变异犹存,重点领域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列举的“五个交织”、楼阳生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指出的“十种表现”、董一兵书记在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上指出的“七方面问题”在我县也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一定差距,有的政策理论水平不高;有的能力素质不足,政治监督不聚焦,日常监督不得法,纪法运用不熟练,一体推进“三不”协同性不高;有的担当精神、斗争勇气不够,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有的执行制度不严、作风不实,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始终做到“八个坚持”,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要义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一以贯之的工作主题。要认真学习省纪委十个“牢牢把握”和市纪委树牢“七个理念”的要求,准确领会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内涵,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紧密结合浮山实际,把高质量发展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和衡量标准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一是坚持强化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深刻理解内涵要义,系统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突出政治监督首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是政治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把政治监督作为根本职责、放在首要位置。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自觉履行“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只有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统筹推进。在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我们党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纪检监察工作说到底是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关系的工作,应当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时刻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人民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要用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用反腐败的实际成果赢得人民支持拥护,不断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五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党中央在管党治党实践中探索总结出的重要经验。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强化统筹推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在标本兼治、精准施策上下功夫。要把握政策策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三不”贯通的有效途径,增强“三不”一体综合效应,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六是坚持筑牢办案安全底线。审查调查安全事关党的形象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监察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向纵深推进,事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用,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要把审查调查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办案首保安全,办案必保安全”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的措施要求,将办案安全的防范工作贯穿于办案的每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七是坚持持续深化改革。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变化,工作运行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要坚持科学识变、应变、求变,积极谋划新思路新举措,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 “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三转”,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监督体系更好地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

八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高质量发展包含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高素质队伍是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要求和王拥军书记“五个过硬”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强素质提能力,丰富纪检监察知识储备,努力培养德才兼备、智勇兼备、攻防兼备、纪法皆通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坚持律人先律己、执纪先守纪的原则,实施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无特殊的监督约束,严防“灯下黑”,持续锻造过硬铁军。

三、精心部署2021年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我县奋力蹚出转型发展新路的攻坚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按照“1181”工作思路,即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三不”、纠治“四风”、专项治理、监督效能提升、政治巡察、深化改革、自身建设等八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办好“三件大事”、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一地一区一城”,实现浮山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一)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坚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掌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结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巩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坚守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聚焦监督重点,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强化科技力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转型发展蹚新路,加强对实现“六新”突破、办好“三件大事”、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一地一区一城”等决策部署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结合实际,强化对重要风险点和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的精准监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围绕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机构改革期间“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健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十四五”转型开局起步各项工作。

自觉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把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故意刁难企业群众、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带头执行、监督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办法,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特别是对“想告谁就告谁、想怎么告就怎么告”的恶劣行径坚决查处,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进一步扬正气、刹歪风,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围绕县、乡、村三级集中换届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充分利用信访、“12380”举报受理平台,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及时选取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有效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坚持稳中求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老虎”“苍蝇”一起打,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起查,把握力度节奏,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震慑力的案件,确保办案方向不偏、惩治力度不减、高压态势不变。坚持从政治上审视把握,着重从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深挖彻查,着力消除政治隐患。坚持从实际出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终身追责鲜明导向,对问题性质严重、反映强烈的干部,即使已经退休也要坚决查处。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有组织、有策划及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围猎者”和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又要依法保障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腐败案件批办、转办、督办、直办工作力度,下借上势,深挖彻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持续打造“铁案工程”。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风险防范,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突出查处重点,坚决惩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严厉惩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分子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紧盯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及时核查、一查到底。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财政金融投资密集、资金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低买高卖”“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徇私枉法与利益输送交织等问题。深挖彻查金融系统腐败问题,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力度,紧盯承揽承包、招标投标、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各类腐败行为。

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治本作用。严格落实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协助县委完善相关制度,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注重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相结合,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剖析制度缺失、管理漏洞,精准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并监督办理,督促发案单位开展系统治理。深化重点领域不能腐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督促补齐制度短板,跟进配套衔接,监督推动制度执行、改革落地,切实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组织警示教育会、印发案件通报、阅读忏悔录反思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开设警示教育课等,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哪个部门问题严重,哪个部门腐败多发,就在哪个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各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强化与组织、宣传部门的联动协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盘活现有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加强廉洁文化、红色文化建设。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特别是“包装式”“洒水式”“套路式”“文字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滋生蔓延,确保做到令行禁止。靶向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工作过度留痕和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重点整治随意发号施令、只找问题不给指导帮助等“主观主义”“长官意志”和责任下推、问题上交、功劳自揽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聚焦“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转型发展蹚新路,严肃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上推下卸、贻误工作,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形成鲜明工作导向。

引深治理享乐奢靡之风。持之以恒落实节日提醒、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坚决防反弹、防变异。加大对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享乐奢靡之风顽疾的查处力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居民小区“隐蔽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等歪风陋习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长期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奢侈浪费行为,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成为习惯。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症结所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系统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注重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参与渠道,从干部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媒体报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增强“四风”监督合力。健全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发挥县级新闻媒体和报刊网络作用,提升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影响力。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相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切实继承好传统、弘扬好作风,让新风正气不断。

(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持续巩固拓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果,推动全面脱贫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紧盯“巩固提高”,围绕“四个不摘”主要帮扶政策稳定落实,突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健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紧盯“有效衔接”,对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紧盯“重点问题”,对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松劲懈怠、精力转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慎终如始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重点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严肃整治窗口服务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等乱象,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认真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建立专门问题线索台账,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能源领域反腐力度,对资源配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等问题一查到底。加大非煤矿山领域反腐力度,对执法不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缺失、靠企吃企、雁过拔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深挖彻查背后腐败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医疗领域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和巧立名目违规收费过度医疗等行为,切实维护医保资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持续引深专项清欠清收、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股企业、涉案遗留工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损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巩固“伞网清除”行动成果,结合村级换届加强监督执纪,防止组织、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五)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督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强化权力制约,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保障权利规范运行。健全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等方面办事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通过抓“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具体办法,建立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监督机制。探索乡(镇)、农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权力清单化管理模式,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身作则、形成表率。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靠前监督,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能。综合运用日常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综合运用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精准“画像”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分类监督、跟踪监督、对账监督、交叉监督,通过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下沉监督,实现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跟进落实省、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按时完成纪检监察外网建设任务,积极构建运转高效、全面管用的“智慧监督体系”。注重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鼓励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注重贯通融合,凝聚监督合力。统筹联动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注重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案发单位的薄弱环节,为实现精准监督、靶向监督奠定基础。综合运用听取专题汇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方法,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统筹监督合力,贯通融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共享、重要问题会商等制度,不断强化监督职责,提升监督效果。加强与组织、审计、司法等机关的沟通协作,拓展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情况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与行政、财会等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治理效能。

(六)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有力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突出巡察政治监督属性。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重点围绕贯彻我县“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和县委“办好‘三件大事’、做好‘五篇文章’、打造‘一地一区一城’”发展思路等落实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全面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谋划部署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结合巡察全覆盖任务,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始终把发现并解决问题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突出巡察联动贯通特点。依托巡察权威性、整合性、深入性的优势,上下联动,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持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和对村(社区)延伸巡察成效,充分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完善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的统筹衔接机制,拓展与组织、政法、统计、审计、财会、群众、舆论等监督的相互协同途径,构建成果共享、力量联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突出巡察整改工作效果。做深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用足用好巡视巡察成果。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举一反三查找其他问题,促进问题根本解决,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监督、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和巡察机构统筹监督作用,凝聚巡察整改监督合力。加强和改进巡察反馈,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三清单”、整改情况报告审核报送、整改促进和评估机制,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研究制定成果运用具体办法,把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上,运用到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上。

(七)深化拓展改革成果,不断释放制度治理优势和综合效应

准确把握改革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持续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效运转。继续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严格落实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协助党委强化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总体谋划、指挥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强化对乡镇纪委、县直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抓住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重点案件提级办理、审核把关、交叉办案等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县直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的日常了解,进一步完善调研、考核体系,增强对下领导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延伸拓展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成果,落实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派驻机构基础性制度,加强派驻机构人员力量配备,探索开展“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进一步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加大对派驻机构发现问题情况的考核权重,提升派驻机构发现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深化县管企业、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配套建立完善监督执纪基础性制度。突出强化基层监督,不断探索完善协作监督、交叉办案模式,提升工作质效。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职能作用,推动监督落地,改善基层治理。

推动纪法双施双守。跟进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法规制度建设进程,对照修订相应制度规定,完善纪检监察权运行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等方式,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衔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相互协作,形成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跟踪对接机制,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凝聚执纪执法合力,实现纪法双施双守。

(八)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要求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促进忠诚履职尽责。加强县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头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边学习、边调研,及时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政治站位、政治觉悟,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

持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升基层工作质效。严格落实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以及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抓好制度执行,保障制度机制落实好、执行好,坚决防止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两张皮”。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聚焦办案场所建设、制度程序健全和人员素质提高,持续不断抓基层、打基础、促提升。对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改进提升,在人员培训、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倾斜,把固本强基的工作抓实抓紧抓好。

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奋力锻造过硬“铁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持续做好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深入开展纪法知识学习和案例教学培训,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本领。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聚焦政治思想、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制度执行和“八小时外”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的“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浮山“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