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16:48]

 
严格监督执纪  维护制度权威
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2月27日 )
苏 政 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浮山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一以贯之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县纪委常委会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通过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等,带领全系统学懂弄通做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难点开展调研,形成*篇调研报告;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实找准问题,坚决落实整改,不断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聚焦上级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人防系统腐败和“大棚房”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协助县委召开贯通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给予*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干部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在全县通报,警示全县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见诸行动。全程参加督导全县科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单位在会上对谈话函询等情况作出说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人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 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实施精准问责,共问责党组织*个、党员领导干部*人,以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一体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自觉对标上级纪委监委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先后*次召开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次,县委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批示*件,报请县委审核批准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分决定共计*人次。认真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次,报批采取留置措施*人次;不断加大县纪委监委在工作部署、案件查办等方面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及时将班子成员分工由书记负责制调整为“书记+常委(委员)”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压实了责任。向全县9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增加到*人,充实了乡镇纪检监察力量。注重发挥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作用,推动监督向村居延伸。投资*余万元对委机关和乡镇纪委办案场所进行改造,打造米家垣乡纪委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突出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日常监督效能逐步提升。牢牢把握监督首责,突出“关键少数”,对全县*名县管干部进行精准“画像”,分层分类建立廉洁档案,全面掌握“树木”与“森林”关系。统筹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支监督力量,通过监督共发现问题*个,督促整改*个,发现问题线索*条,办结*条,党纪政务处分*人。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共下发监察建议书*份,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项,促使监督效能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二种形态共占比*%,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立案*件,结案*件,处分*人,留置*人,移送审查起诉*人,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成功查结“9.24”专案,移送审查起诉*人,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在全县乃至全市形成有力震慑,根据市监察委员会建议,市人社局决定在市人社系统开展一次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强化以案示警,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干部观看《初心明鉴》《叩问初心》等警示教育片,强化了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委职能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坚持惩戒和正向激励两手抓、两手硬,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先后为*名干部澄清正名,激发了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纠治“四风”工作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行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实施细则》,深挖细查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常规问题,把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及操办非婚丧嫁娶事宜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件,党纪政务处分*人。严格落实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坚决查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共查结问题线索*件,党纪政务处分*人,彰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基层延伸。 围绕群众身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开展整治,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受理问题线索*条,办结*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选取*起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开展“大棚房”治理,对排查出的*座大棚房看护房超标*亩问题进行了整改。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个,发现并办结问题线索*条,党纪政务处分*人,组织处理*人。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梳理问题*个,整改*个,督促责任单位完善制度*个;梳理问题线索*条,办结*条,党纪政务处分*人,留置*人,移送审查起诉*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七)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整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的*个共性问题、*个个性问题,党纪政务处分*人。扎实开展县委巡察工作,前七轮巡察共发现共性问题*个,整改*个;发现问题线索*条,办结*条。第八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个,问题线索*条,已向被巡察单位反馈,进入整改阶段。对各级各类巡视巡察问题进行“回头看”,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视巡察利剑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进一步彰显。
      (八)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在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配备*名科级干部,解决了*名事业人员的编制及手续问题,给*个乡镇调配了纪委副书记,增加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名,队伍更加专业,“军心”更加稳定,干部士气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先后选派*名干部参加市级以上培训,举办*期专题培训班,利用每周二例会强化全员培训,组织业务知识测试*次,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明显提高。抽调*名人员参与“9.24”专案以案代训,在圆满完成案件查办任务的同时,每个岗位人员在每个环节都认真总结剖析,既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又检验了队伍、强化了办案安全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六个一”系列活动,既锤炼了党性,又改进了作风。出台《交叉审理办法》《用车管理办法》《用章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日常管理更加规范。坚持刀口向内,严肃整治“灯下黑”,给予*名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务处分。
      一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得益于全体纪委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站在新起点,面对新任务,继续推动各项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运用制度规范和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提出“五个坚持”的认识体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六个必须”最新要求;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六个切实做到”。这些重要经验、体会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全面运用,自觉把“五个坚持”“六个必须”“六个切实做到”贯彻落实到新的工作实践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做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双重领导、“两个为主”等制度优势,保证纪委监委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坚决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把纠正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推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坚决做到准确把握浮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针对性破解工作受人情干扰较多、干部被围猎风险较大和工作基础不平衡等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坚决做到自觉对标对表上级纪委监委,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矫正补齐“三转”偏差短板,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各项改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围绕“五个过硬”,强化自觉自律、弘扬斗争精神,严格遵守48字行为规范,不断拓展能力素质提升和纪律作风整肃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律部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自觉、不主动,理解和运用“四种形态”不准确、不充分,抓早抓小做得不好,对党员干部提醒教育不够;有的领导干部甚至“一把手”对腐败的腐蚀性认识还不够,管辖部门(单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还比较突出,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还比较艰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上与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对政治监督的内涵理解不够透、对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把握不够准,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不够协调,落实“三转”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办法不够多,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不够;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不强,担当精神、斗争勇气不足;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有效解决。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保障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总要求,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根本,旗帜鲜明、一抓到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我县落地生根,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探索建立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监督检查长效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工作。围绕脱贫攻坚,重点监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工作,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围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对能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一查到底,推动能源领域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围绕我县重点工作,加强对2020年实施的40个重点项目和10件惠民实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聚焦“两个维护”,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完善政治监督工作台账,定期督促各级党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建立动态任务清单。制定强化政治监督的具体举措,从监督内容、监督路径、成果运用等方面形成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围绕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我县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彰显制度优势治理效能
      落实党章规定要求,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协助县委修订完善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办法,细化党委反腐败领导小组职责,落实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的具体办法。贯通“两个责任”,把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统一起来,提醒督促同级党委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向同级党委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等,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载体。督促各级党组织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通过强化督导指导,发现问题约谈,严肃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管党治党全面覆盖、纵深推进。
      认真执行双重领导体制要求,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既督促推动其履职尽责,又支持保护其严格执纪执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借力上级纪委监委增强工作权威,保证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监督全面覆盖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跟进省市纪委监委要求,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班子成员分工分管派驻机构具体办法,理顺“分管”和“联系”的关系,建立管理到位、运转协调的派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乡(镇)、村(居)延伸,探索协作监督、交叉办案模式,在硬件设施、专项经费、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提供保障,增强监察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统筹监督力量,探索发挥监督作用的有效方法,把监督监察延伸至村级“神经末梢”。
      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要求,贯彻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紧跟上级纪委制度建设进程,结合实际,逐条对照修订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贯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规定,重点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四种形态”的相互转化,严格依据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既要让那些真心认错悔错改错、思想和行动都彻底转变的人得到从轻、减轻处罚,感激党的挽救恩情,又要防止从宽处罚无边、从轻处理无度。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高效运行、有效制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使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更加顺畅。
      (三)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突出重点,强化精准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盯“三重一大”、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等行权轨迹、行权方式,督促其秉公用权,正确对待监督、带头接受监督。紧盯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用权公开制度,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创新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用好用足已有监督方式,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积极建设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对“关键少数”进行“双画像”,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和廉政信息大数据监督平台,提高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日常监督、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协助党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重点抓“关键少数”,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监督主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加强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协作,注重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问题,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联系,共同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整治“四风”强大合力。坚持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相结合,紧盯“关键少数”包括已退休领导干部,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反复出现的老问题,紧盯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紧盯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操办、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从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坚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惩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策宣讲,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常态。
      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同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坚决斗争。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对困扰我县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排查,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干事活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查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注重深挖细查,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将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并审查,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坚持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笼子。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制度建设贯穿纠治“四风”全过程,认真梳理“四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列出正面、负面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查找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减存量遏增量。稳住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工作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坚决查处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破除官商勾结利益链、权钱交易关系网。
      持续提高审查调查质量。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推行审理二次谈话,做好教育回访,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个人表现等,精准施策,人文关怀,彰显党的政策的强大感召力和内在说服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抽查制度,全面打造“铁案工程”。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风险研判,做实“走读式”谈话全程管控。精准使用留置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守办案安全生命线。
      一体推进 “三不”机制建设。立足浮山反腐败实践,对标对表、综合施策,在稳高压、强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注重教育引领,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到惩治腐败延伸到哪里、“后半篇文章”就跟进到哪里。强化以案促改,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制度建设的切入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协助推动发案地区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从查处的案例中选取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惩恶扬善并举。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与及时澄清正名相结合,持续传递保持高压态势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保护担当作为干部、严厉查处诬告陷害“三个鲜明信号”。一方面抓澄清保护、正向激励,营造激浊扬清的浓厚氛围。持续规范提升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教育回访等工作,注意把握好时机、节奏、频次,不影响干部声誉,不干扰干部工作,更好促进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另一方面抓打击诬告,形成震慑。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对在公共场合散布谣言,利用网络制造谣言,在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等工作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处理;对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他人,因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诬告他人以及强迫、教唆他人诬告陷害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让其付出惨痛代价,进一步树立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鲜明导向。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持专项治理整治强劲态势。针对不同领域特点,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善于发现、认真梳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抓实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两个一律复核”和“双专班”制度等要求,加大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彻底铲除“保护伞”和“关系网”滋生的土壤。持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盯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深化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保、医保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一体推进专项治理整治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压紧压实专项治理整治责任。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要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实行班子成员包联督办制度,统筹办案力量,重点办理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乡镇纪委要主动作为,发挥自身优势,聚焦重点开展整治。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好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与“探头”作用,彻底解决驻在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县乡党委纪委要把治理整治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七)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政治监督根本属性,紧紧围绕“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精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开展监督,形成震慑,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认真执行上下联动巡察机制,积极完成市县统筹工作任务。细化部门联动协作巡察监督机制,压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参与、落实责任,合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县乡村巡察一体谋划、部署,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在组织实施、成果运用、队伍保障等方面探索联动的有效方式,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等方式,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乡镇纪委工作协同并进,向村居延伸,对问题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开展“点对点”式巡察,有节奏、有力度、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健全巡察整改监督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要把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通过对账式监督、面对面反馈、常态化跟踪,盯住主要领导抓整改,盯住关键责任抓整改,盯住重大事项抓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巡察机构做好巡察反馈,按时间节点督促完成整改,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做好巡察整改的常态化监督,进行“对账式”监督,把好整改质量关。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强化纪委、组织部、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动,形成推动整改的叠加效应。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工作成果,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五个过硬”忠诚铁军
      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一体推进政治、业务、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精准对标,靶向发力,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狠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做好全员培训,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突出全面性、实战性、针对性,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统筹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技能竞赛、现场辩论等方式,形成“全员练兵”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干部专业化建设。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标“五个过硬”要求,及时对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人岗相适”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在系统内部对干部进行调整、合理分配,打通系统上下、系统内外、机关和派驻机构之间的交流用人渠道,实现人适其岗,充分发挥整体工作效能。必要时,向县委汇报,适时调整交流,力促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向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体系,研究出台关心爱护干部的制度办法,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
      从严抓好管理监督。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带头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持续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认真研究、科学配置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职能权限,明晰权力边界、细化权力清单。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监督运行、干部行为,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约束力。健全完善、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机制,强化各环节的制约监督,鼓励群众有序参与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将48字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敬畏制度、敬畏纪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坚决防范执行制度打折扣、搞变通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动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将干部廉政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防“灯下黑”,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深感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浮山高质量转型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