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09: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领导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精神,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检查和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党纪政务处分。
5、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行政监察工作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9、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市纪委和县委的双重领导。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监察两项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纪执纪监督室、第三纪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信息中心。机关行政编制68名,事业编制23名。其中:书记1名(占县委单列编制),副书记2名,纪委常委4名(其中2名专职常委),监委委员4名(其中2名专职委员)。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11名(副科级),另行核定工勤编制2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个,具体包括:大宁县纪委监委部门本级、大宁县巡察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纪检监察局信息中心。
三、2021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全年省纪委、市纪委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政治巡视和巡视整改,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130.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0.99 万元,增长 1.8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130.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130.3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130.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99 万元,增长 1.89 %。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预算总计  1130.3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4.99万元,主要用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3.52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45 万元,主要用于为委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 10.43 万元,增长 13.37 %。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变动调整工资,社保缴费相应增多。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12万元,用于为委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单位医疗保险和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 1.18 万元,增长 3.48 %。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变动调整工资,社保缴费相应增多。
4.保障住房(类)支出61.78万元,用于为委单位在职人员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 5.8 万元,增长 10.36 %。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变动调整工资,基数增加,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多。   
5.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830.3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9.01万元,减少 25.15 %。主要原因2021年将单位运行经费列为其他运转公用类项目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3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单位运行经费列为其他运转公用类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130.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30.34  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130.3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30.34 万元,占 73.46 %;项目支出 300万元,占 26.5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30.3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0.99 万元,增长 1.89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调整,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均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13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0.99 万元,增长1.89 %。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人员调动、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3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35.8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94.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大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5 万元,比上年预算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0  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61.94 万元,降低 66.1 %。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单位运行经费列为其他运转公用类项目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委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原值42.86万元。
十二、其他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大宁县纪委监委2021年年初资产原值637.07万元。按照资产大类分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原值2.35万元、通用设备资产原值288.27万元、专用设备资产原值2.9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原值48.05元。无形资产原值295.42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共 2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300 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 1130.34  万元。(详见附表)
十四、其他说明
我委未使用政府债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