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动态】十三届大宁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4-01-23 15:4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8日至8月10日,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三多乡党委(延伸巡察所辖10个村委)、山西佳源科技有限公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党史研究室开展了常规巡察,对第三阶段“三个一批”重点村昕水镇杜村开展了专项巡察,对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审批的部门开展了营商环境机动式巡察。2023年9月18至19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赵继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宗燕军,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有关单位巡察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导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总体呈现认真负责、积极向上的良好状态。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结合本系统、本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履职担当意识不足,清廉机关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基层治理工作存在差距,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不够到位。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按照反馈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增强落实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巡察整改融入单位日常事务、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等方方面面,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行动、见效果。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严肃落实整改要求,根据反馈意见,建立“三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完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寻找根源,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真正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政治监督内容,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据了解,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