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28日,大宁县中医院院长闫国锋在为其子订婚过程中,先后两次设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礼金,共计1.3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闫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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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年3月26日、28日,大宁县中医院院长闫国锋在为其子订婚过程中,先后两次设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礼金,共计1.3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闫国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