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五届市委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

来源:临汾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2-04-02 15:43]

3月29日,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市委第二轮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红梅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郝献民主持会议。

根据市委部署,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于2022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展,共派出9个巡察组,采取“专项+提级+指导督导”的方式,对临汾经济开发区、侯马经济开发区、尧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1个开发区开展专项巡察;对尧都区枕头乡岭上村、段店乡李堡村,侯马市凤城乡西赵村等34个“三个一批”村开展提级巡察;对翼城县、大宁县等6个县的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会议宣读了《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组长授权和任务分工决定》和《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

杨红梅强调,开展本轮巡察,是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清廉临汾建设的必然要求。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做好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巡察高质量开局推动清廉临汾建设顺利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开发区职能定位,立足重点村问题类型,立足县级巡察规范提升,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要提高政治能力,做好巡前准备,继续抓好学习教育,深入研究巡察工作方案,做到心中有数、施策有术。要注重搞好协调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立行立改事项,要即知即改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的成效。同时,巡察干部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监督。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理念,严守巡察纪律,严格执行“不干预被巡察地区或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巡察过程精准和巡察结果高质量。

郝献民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引领,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干部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总书记关于所巡察部门、行业、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掌握思想武器,把准政治标尺。二要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好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巡察组要着力发现、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和系统性、领域性问题;指导督导组要落实落细相关要求,推动县级巡察规范提升;被巡察单位要坚决接受巡察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要加强与巡察组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市委巡察办要全力保障巡察组工作;县级巡察机构要主动对接,持续深化上下联动。三要严明纪律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的各项任务。巡察组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巡察干部要坚守初心、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以实际行动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市委巡察组、市委指导督导组全体人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全市11个开发区联络组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动员部署会后,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的同志参加了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业务培训。